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6]54号
【发布日期】
2006-08-30
【实施日期】
2006-08-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保证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