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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基层卫生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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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办发〔2006〕113号
【发布日期】
2006-08-30
【实施日期】
2006-08-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基层卫生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兴市基层卫生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嘉兴市基层卫生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基层卫生工作,推进城乡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加快卫生强市建设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浙委(2006)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浙委(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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