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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深入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战略工程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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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6〕106号
【发布日期】 2006-08-30
【实施日期】 2006-08-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深入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战略工程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卫生厅《关于深入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战略工程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深入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战略工程的意见

  “十五”期间,我省各地认真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战略,大力推进卫生科技进步与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科技水平,现就“十一五”期间继续深入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战略工程(以下简称“科教兴卫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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