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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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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惠府〔2006〕109号
【发布日期】 2006-08-30
【实施日期】 2006-08-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意见
惠府〔2006〕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高效政府,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以“优化政务环境,创建高效惠州”为主题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
  机关行政效能是机关作风、工作效率、工作效果、工作效益的综合反映。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政务环境的需要;是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有效保证。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大市、法治社会、和谐惠州和实现全市人民富裕安康的奋斗目标,认真落实《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惠州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政务环境、促进全面发展为主要目的,突出教育,强化监督,创新管理。
  (二)基本原则: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建设大局;以建设惠州的实绩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来检验建设的成效;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实现理政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工作要求与总体目标
  (一)工作要求。突出“优化政务环境,创建高效惠州”的主题。努力实现“两个提高”: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到“四个禁止”:禁止有令不行,着力保障政令畅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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