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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黔东南府办发〔2006〕93号
【发布日期】 2006-08-30
【实施日期】 2006-08-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6〕9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28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作出如下通知:
  一、要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防雷减灾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防雷减灾责任制,做到任务逐级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努力减少雷电灾害和损失。要健全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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