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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濮阳市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濮政〔2006〕51号
【发布日期】 2006-08-30
【实施日期】 2006-08-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濮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濮阳市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濮政〔2006〕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地震局制定的《关于濮阳市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濮阳市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实施意见
  

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4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豫政(2005)5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濮发(2006)7号)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实施“地震安全农居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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