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巴南区理想佳苑·香林华府(一期)物业服务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6〕506号 重庆市理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理想佳苑·香林华府(一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受重庆市理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理想佳苑·香林华府(一期)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你司申报,理想佳苑·香林华府(一期)高层住宅具备有:绿化面积约10221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化面积约4.8平方米;有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活动用房;有健身活动区和儿童娱乐区;有流动水景、假山瀑布、亭阁廊桥;小区实行人车分流;有公用卫生间、内设洗手盆;有电视监控、户外周界、可视对讲、背景音乐、巡更系统;有消防监控室、烟感、消防栓;有自备发电机;物业公司维修机具设备、现代办公设备配置齐备。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778号)文件规定和你司申报的环境设施条件,理想佳苑·香林华府(一期)高层住宅符合一级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