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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蚌埠市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  
【发文字号】 蚌政办〔2006〕59号
【发布日期】 2006-08-31
【实施日期】 2006-08-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蚌埠市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蚌政办〔2006〕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蚌埠市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蚌埠市质量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坚持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全面提高我市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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