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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政府关于开展整顿规范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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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06〕112号
【发布日期】 2006-08-31
【实施日期】 2006-08-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泰兴市政府关于开展整顿规范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工作的实施意见
泰政发〔2006〕1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38号)要求,加大整合生猪定点屠宰资源力度,加快推进生猪屠宰产业化步伐,加强全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确保肉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场工作,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明确生猪定点屠宰场标准化建设的规范要求
  整顿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场总体要求是:以“设施规范、布局合理、满足要求,加快推进屠宰工厂化步伐”为目标,以“统一规划、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管理”为原则,以“优胜劣汰、效率优先、达标升级、科学管理”为要求,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分批分阶段地推进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整治工作,使现有定点屠宰场布局合理,所有定点屠宰场达标规范。根据国家商务部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从我市实际出发,以“★级”有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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