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和中广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浔阳、庐山区人民政府,九江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和中广场管理,规范广场秩序,维护市容环境和广场设施的完好,现将《九江市和中广场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九江市和中广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中广场的管理,维护广场的正常秩序、市容环境以及广场设施的完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和中广场进行建设、经营、集会、娱乐、观光、休闲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和中广场管理范围:东、南、北为广场边道路侧石,西为喷泉和水幕电影设施边线,此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场地、绿化、水域、声、光、电设施及其它设施。远州国际大酒店后山绿化及南湖宾馆职工宿舍旁的停车场纳入和中广场管理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