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市园林设施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城市园林设施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石家庄市城市园林设施保护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园林设施的保护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园林设施的功能和作用,依据《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石家庄市民心河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