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长春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长春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加速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依据《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吉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关怀和领导下,经各方面共同努力,全市残疾人工作各项主要任务指标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一)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突破。“十五”期间我市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1.4万人,农村从业5.5万人,培训残疾人1.9万人次。2003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社会开展“扶残助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投入资金1500多万元,在社区开发就业岗位5000多个,安置残疾人就业5000多名,使近5000个家庭受惠。培训盲人保健按摩医师298名,培训盲人医疗按摩人员123名。全市盲人按摩机构发展到98家。 (二)扶贫解困工作取得新成果。残疾人扶贫工作被纳入全市各级政府总体扶贫规划中。通过采取政策扶贫、动员社会力量扶贫等方式使2万余名残疾人得到扶持。“十五”期间落实康复扶贫贷款1290万元,辐射带动380多人。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313户。 (三)康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十五”的前三年,每年为680名贫困精神病人免费送药、50人免费住院。2004年和2005年,两年救助8000名贫困精神病人。专项彩票公益金医疗救助400名贫困精神病人。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5000例;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550名,培训家长560人次;完成假肢装配任务825例;完成用品用具供应8400件;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495名;脑瘫儿童康复训练100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400名。 (四)特殊教育工作稳步推进。2003年以来,我市利用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185名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发放助残奖学金11.4万元,资助57名考入大专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入学。特殊教育学校达8所,其中两所聋校为学生减免了学杂费。有5所特殊教育学校被评为省特殊教育实验校,占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总数的62%,创全省第一。截止2005年,全市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平均入学率达到95%,超过国家规定的指标。 (五)宣传文体工作进一步活跃。以社会公众传播媒介为主体,建立残疾人事业的宣传网络,形成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的社会工作体系。在长春人民广播电台开办了《残疾人之声》专题;在长春日报开办了《残疾人天地》专栏;在长春电视台“一周新闻综述”中开辟了《残疾人手语》节目。参加了第三届全国盲、聋、培智学校艺术汇演、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全国残疾人文艺汇演和中日韩少儿舞蹈大赛,都取得了可喜成绩。市及县(市)区残联建立了残疾人活动场所151处。我市残疾人运动员在第五届残运会、第二届世界盲人运动会、全国特奥乒乓球赛、全国残疾人锦标赛、东亚特奥篮球赛、中国长春冰雪旅游暨净月瓦萨国际越野滑雪节等大型赛事上,获得了13枚金牌、7枚银牌、6枚铜牌。 (六)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55个街道、118个乡镇全部配备了专职联络员;351个社区中已有291个社区建立了残协组织,并且配备了专、兼职副主席。市及部分县(市)区残联建立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大部分残联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得到提高。初步实现了残联系统信息网络化,全面启动了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使用统一残疾人就业信息管理软件,规范了就业服务业务流程,完善了就业工作资料采集、管理、发布的体系。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年报、快报等制度逐步规范。 (七)形成了更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被更多的人所接受,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人道主义在全社会得到进一步弘扬,扶残助残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残疾人事业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推行无障碍环境建设,在20多条道路上,铺设盲道198公里,残疾人坡道606个,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便利条件。 “十五”计划的全面完成,标志着我市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新世纪残疾人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新的挑战。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与全市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一部分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不够稳定,特别是农村扶贫解困任务仍很艰巨;残疾人在康复、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还存在很多实际困难;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歧视、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残疾人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和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残疾人实现小康生活,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二、“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总目标: ——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 ——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范围,保障基本生活。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善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市、区建立残疾人创业基地。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和水平,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和社区康复,使更多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加强各级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建设长春市残疾人综合康复中心。 ——巩固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成果,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