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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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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杭食药监市场〔2006〕169号
【发布日期】 2006-08-31
【实施日期】 2006-08-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管的通知

各区、县(市)局,分局:
  近段时间,我局与城区分局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不容乐观,部分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未能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管理上存在“回潮”现象。在检查中发现:个别药店未能提供部分药品的购进票据;部分药品无验收记录;处方药未严格按处方销售;驻店药师脱岗等问题,这给人民群众用药带来了较大的隐患,分局已对这些违法违规药店进行了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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