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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9-01
【实施日期】 2006-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
进一步做好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6〕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178号),进一步做好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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