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韶府〔2006〕67号
【发布日期】 2006-09-01
【实施日期】 2006-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韶府〔2006〕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韶关市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方案》(韶府[2004]126号)的要求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