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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重点建设项目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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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01
【实施日期】
2006-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重点建设项目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重点建设项目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九月一日
黄石市重点建设项目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点建设项目引导资金管理,提高重点建设项目引导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项目引导资金,是指市财政局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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