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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查询、征订卫生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01
【实施日期】 2006-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查询、征订卫生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标准与卫生政策、卫生法规共同构成卫生行政管理和卫生行政执法的基础,是各类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执业、规范自身行为的重要技术依据。为推动卫生标准全面、正确实施,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卫政法发(2006)274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卫生标准查询、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行有效的国家卫生标准文本可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上查询、下载。本市现行有效的地方卫生标准目录及强制性地方卫生标准文本可至上海市卫生局网站(www.smhb.gov.cn)查询、下载。
  二、国家卫生标准文本和本市地方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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