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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扬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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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扬府办发〔2006〕86号
【发布日期】 2006-09-01
【实施日期】 2006-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扬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制定的《扬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九月一日
 

扬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做好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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