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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函〔2006〕148号
【发布日期】 2006-09-01
【实施日期】 2006-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6〕1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驻泸企事业单位:

  《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一日

 

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四川省《实施办法》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办函(2006)37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提出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一、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区域经济和工业战线的重要力量,在推动我市国民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就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繁荣城乡经济、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对推进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统计,目前全市中小企业增加值约占全市GDP的27%,实交税金约占全市税金总额的35%,全市36%的出口交货值、58%的工业增加值、57%的工业销售收入都来自中小工业企业,但我市中小企业总体发展水平较低,企业自身发展正面临创业难、融资难等诸多因素制约,特别是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少、服务范围窄、服务水平低、服务市场不规范,严重影响着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为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围绕中小企业发展需求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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