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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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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06〕60号
【发布日期】 2006-09-01
【实施日期】 2006-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一日

 

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6年—2010年)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精神,制定《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

  一、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2001年—2005年)》实施五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一)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人道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助残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为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全面推进,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和公共服务提供了便利,拓展了空间;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营造了关爱残疾人的舆论氛围;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制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更加重视改善残疾人生活,积极为残疾人服务,不断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共享”的条件。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达到137所、特殊教育班262个,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187个,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176个,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和场所1311个,法律维权服务机构563个,盲人图书馆(室)建设有了新的发展,市、县(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全省县级以上普遍建立健全了残疾人组织,乡镇(街道)以下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绩,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三)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66.6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进一步提高,盲、聋、弱智儿童少年入学率平均提高到81%,近6万人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残疾人就业率稳步上升,达到85%;扶持78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摆脱了贫困;17万城乡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参加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团体总分全国第一,参加第十二届残疾人奥运会金牌总数全国第三。

  (四)残疾人素质普遍提高。广大残疾人以珍惜人生、热爱祖国、志在奉献的高尚情怀,锐意进取、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为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通过参加生产劳动摆脱了贫困,其中一部分人实现了勤劳致富。各行各业的英雄模范群体中都有残疾人的杰出代表。一批优秀残疾人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有效改善了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为残疾人同全省人民一道实现小康生活打下了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相当多的残疾人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稳定保障;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存在许多困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实现残疾人小康生活的目标任务尤为繁重。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残疾人实现小康生活,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二、“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

  (一)总目标。——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52.72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并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改善1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基本生活。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就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活动得到普及。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持续改善。

  ——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整体推进、加速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将有关的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围绕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按照我省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统一部署和基本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工作力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

  ——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依法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三、“十一五”发展规划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

  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服务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城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欠发达地区农村7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5.1万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0.6万名、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0.1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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