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莒南政发〔2006〕93号
【发布日期】 2006-09-01
【实施日期】 2006-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卷烟市场控制力和净化率,提升主渠道卷烟的市场占有率,增加财政税收,根据上级烟草专卖管理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设置7个专卖管理所,加强基层烟草专卖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化烟草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重要性
  烟草专卖管理改革以维护国家、消费者利益和零售户合法权益为宗旨,通过创新管理模式,健全完善基层管理机构,理顺执法队伍管理体制,规范执法流程,逐步打造“小机关、大执法”的烟草专卖管理体系。近年我县烟草专卖呈现出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