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佳政发〔2006〕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一日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6)19号,以下简称省政府《意见》)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责任感 (一)要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切实抓好。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就业总量有较大增加,对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不会改变,就业质量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任务仍然很重。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意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度,明确了今后几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市场为导向,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引导劳动者自谋职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努力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明确全市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 (一)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目标是:“十一五”时期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2008年年底前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和离岗失业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及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的就业问题,认真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工作。 (二)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三年内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重点做好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和离岗失业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的再就业工作。以援助困难群体就业为重点,通过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用政策动员鼓励企事业法人提供就业岗位、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提高就业稳定性。 2、全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把统筹城乡就业纳入政府就业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以创业和技能就业为途径,切实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积极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服务环境和政策环境,通过全面落实就业培训政策,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带技能转移。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形式多样、调控有力的新型就业格局。 3、建立促进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认真落实对就业困难对象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在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同时,充分调动有劳动能力人员就业的积极性。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础管理,完善面向城镇所有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以扩大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以社会保障稳定就业再就业,形成促进就业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良性互动。 4、进一步加强失业调控。健全失业预警机制,妥善安置重组改制、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将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三、努力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创造就业岗位 (一)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努力增加就业岗位。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有利时机,把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全市要以建设重点项目、培育骨干企业、带动优势产业集群快速发展为重点,按照构建三江能源重化工业基地的发展战略,积极发展机械制造、医药化工、能源、材料、造纸及木材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六大产业,重点抓好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能源化工三大支柱产业建设,纵向延长产业链条,横向密切产业联系,带动全市经济和产业的发展,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最大限度地增加就业岗位。 (二)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提高其吸纳劳动者就业的能力。坚持“非禁即入,平等待遇”的原则,放宽准入领域,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投资主体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一切行业和领域。通过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的支持以及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措施,使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成为我市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岗位的重要力量。要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重点开发面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社区公共管理的就业岗位以及清洁、绿化、社区保安、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 (三)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增加就业容量。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在经营范围、从业条件、资金融通以及加强村镇规划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宽松的政策扶持,改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的发展环境,鼓励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四)深化企业改革,支持企业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