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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工程招标评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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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阿署办发〔2006〕52号
【发布日期】 2006-08-29
【实施日期】 2006-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工程招标评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阿拉善开发区,各大企业:
  经盟行署研究,现将《阿拉善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阿拉善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管理办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记分形式、程序和方法
  (一)评标记分形式:采用综合评分百分制记分。
  (二)评标程序和方法: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其中商务标为全体评委公开评分;技术标为各评委封闭式单独评分。
  二、评标原则
  (一)采用无标底招标。评标办法如下:
  1、评标基础价的确定:为各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与评标基础价相比,上浮减分,下浮加分。
  2、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不足四家,评标基础价为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四家,取掉一个最高报价后,评标基础价为其余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4、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五家,取掉一个最高报价、一个最低报价后,评标基础价为其余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报价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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