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令 第171号 《武汉市信息管网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6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李宪生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武汉市信息管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信息管网的建设、经营和管理,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信息管网的建设、经营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