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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本市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纳入社会保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2006〕81号
【发布日期】 2006-08-02
【实施日期】 2006-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本市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纳入社会保障的通知
沪府〔2006〕8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切实保障本市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将本市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纳入社会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满70周岁,在上海居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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