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沙县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金沙县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八月九日
金沙县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省政府第40号令),为了提高我县行政执法质量,促进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为改革和发展营造稳定、宽松、有序的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含垂直领导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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