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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沙县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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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金府通(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8-09
【实施日期】 2006-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沙县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金沙县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八月九日

 

金沙县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省政府第40号令),为了提高我县行政执法质量,促进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为改革和发展营造稳定、宽松、有序的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含垂直领导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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