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房地产登记试行规定的通知 沪府发〔2006〕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房地产登记试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上海市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房地产登记试行规定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房地产登记的管理,促进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