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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舜耕山实行封山禁葬和平除坟墓的通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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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2006〕64号
【发布日期】
2006-09-04
【实施日期】
2006-09-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舜耕山实行封山禁葬和平除坟墓的通告
为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公墓管理,美化绿化舜耕山风景区,实现山水园林城市的规划目标,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封山禁葬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舜耕山(东起九龙岗的小东山,西至望峰岗的小庙山)所有非法经营性墓区全部实行封存,停止一切经营活动,沿山的各区政府对现有墓穴逐一清点,登记编号,上报市整治非法公墓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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