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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江北区金鹏·北城旺角一期物业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价〔2006〕515号
【发布日期】 2006-09-04
【实施日期】 2006-09-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江北区金鹏·北城旺角一期物业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6〕515号


重庆世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鹏·北城旺角一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受重庆金鹏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金鹏·北城旺角一期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你司申报,金鹏·北城旺角一期高层住宅具备有:绿化面积约4025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化面积约1.23平方米,有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活动用房;有健身活动区和儿童娱乐区;50平方米以上进户门厅精装修,并摆放绿色植物;小区实行人车分流;有公用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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