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二○○六年九月五日 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证本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更新,使其真正成为一个覆盖范围全面、信息内容可靠、动态更新快捷、随机查询方便的动态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