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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06〕102号
【发布日期】 2006-09-05
【实施日期】 2006-09-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和民政部领导同意,由民政部、市政府共同主办,商务部支持的“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老博会)将于2006年11月23—26日在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办。为加强对老博会的组织领导工作,推动有关单位细化和落实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确保老博会成功举办,现将《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五日
 
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总体方案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老龄事业,构建和谐重庆,打造老年特色产业,推动会展经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民政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举办“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老博会)。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特制订老博会总体方案。
  一、名 称
  第二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
  二、主 题
  和谐社会,关爱老人
  三、时 间
  2006年11月23—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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