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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二期课改整体试验总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教委基〔2006〕65号
【发布日期】 2006-09-05
【实施日期】 2006-09-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二期课改整体试验总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教委基〔2006〕65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教材改革第二期工程试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基(2003)20号)的总体部署与要求,在市、区县及课程改革试验基地学校的共同努力下,本市178所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改革试验基地即将完成2002年—2007年一轮课程改革的整体试验。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二期课改,有效促进新课程的全面推广与实施,我委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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