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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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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06〕75号
【发布日期】 2006-09-05
【实施日期】 2006-09-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42号),进一步规范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切实提高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办理程序
  (一)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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