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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在中小幼学生中开展特奥知识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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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教委体〔2006〕49号
【发布日期】 2006-09-05
【实施日期】 2006-09-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委关于在中小幼学生中开展特奥知识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沪教委体〔2006〕49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迎接在上海举行的2007世界特殊奥运会,使本市广大青少年学生了解特奥知识,理解、关心智障人士,支持特奥事业,本市将于2006学年起,在中小幼学生中逐步开展特奥知识专题教育。通过相关教育活动,宣传特奥会的理念、目标,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特奥、服务特奥、支持特奥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上海2007特奥会”学校教育推广计划》(见附件,下称“计划”),结合《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制订本区县在全体6-18岁学生中有计划地逐步开展相关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请于11月25日前交市教委体卫艺科处)。
  二、使用统一印发的教材大纲《快来参加特奥》和专题资料片,并与二期课改、德育课程、校园文化等有效结合。
  三、10月下旬,我委将组织各区县教育部门有关领导、干部和教师参加培训。同时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组织本系统德育、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体育等参与相关教学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
  四、充分利用品德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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