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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监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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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建安[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9-05
【实施日期】 2006-09-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监督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省建工集团:
  目前我省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监督管理中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有的起重机械设备无生产(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有的无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业务、有的起重机械设备未经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等。这些问题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引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等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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