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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度行政复议文书评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博州政办发〔2006〕63号
【发布日期】 2006-09-05
【实施日期】 2006-09-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强自治州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规范行政复议文书制作和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度行政复议文书评查工作的通知》(新政法函(2006)80号)要求,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开展2006年度行政复议文书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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