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畜禽屠宰加工交易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6〕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乐市畜禽屠宰加工交易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五日 新乐市畜禽屠宰加工交易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畜禽流通和屠宰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双节,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2006]4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我市畜禽流通和屠宰安全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