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06〕74号
【发布日期】 2006-09-05
【实施日期】 2006-09-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市“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发展状况,预警和监测服务业各行业发展进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61号文)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网络
  服务业统计是一项涉及全社会各行业的系统工程,调查对象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技术要求高。但目前我市服务业统计基础不健全、网络不完善、渠道不通畅,不能适应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形势和要求。因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大力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服务业统计工作,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网络,从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充实力量等方面采取措施,确保全市服务业统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由政府主持、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政府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全面领导全市统计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依法执行统计方法制度,检查协调统计工作的落实情况,保障全市重要统计数据数出一门、真实可信,日常办公机构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落实政府统计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关职能部门明确分管领导,确定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统计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各辖市(区)都要参照建立各自的政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