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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院名校浙江行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06
【实施日期】 2006-09-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院名校浙江行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各科技中介机构:
  自我厅下发“关于做好大院名校浙江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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