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荆州市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九月六日 荆州市消防发展 “十一五”规划 荆州市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是服务荆州“工业兴市”发展战略的中长期规划,也是我市消防事业逐步巩固、整体推进、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规划。对于继续推进“工业兴市”战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顺利实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06)34号)和《荆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特制定《荆州市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消防发展的基础条件、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目标 (一)“十五”期间消防发展的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消防事业取得了明显进步。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社会化消防管理网络日趋完善,城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整体提高,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进一步提高,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十一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全市消防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继续围绕实施“工业兴市”战略大局,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建立健全灭火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荆州”、“平安荆州”,全面完成“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三)“十一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主要目标。 ——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建立重大火灾隐患预防和整改机制,城乡防火条件明显改善,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整改,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继续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社会公共消防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公安消防队、地方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坚持以党和人民满意为根本出发点,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紧紧围绕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心,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 ——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消防宣传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工作普遍开展,消防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 ——城镇消防规划得到有效实施,公共消防设施全部还清“欠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