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府办发〔2006〕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1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6]139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促进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力设施保护的重要性 电力设施是电能生产、输送、供应的载体,是重要的社会公用设施。近年来由于电力需求持续增长,电力设施满负荷运行,我市电力生产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人为损坏电力设施的情况仍时有发生,严重危害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保护电力设施安全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基础和关键环节,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