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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国有农场社区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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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农专发〔2006〕120号
【发布日期】 2006-09-06
【实施日期】 2006-09-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国有农场社区建设的意见
 
 
各市、县农业局、民政局:
  国有农场社区是伴随着国有农场的建立与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主要是指聚居在国有农场区域范围内的职工、家属和子女及外来人员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国有农场社区建设是农场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也是新的发展时期所面临的一项全新任务,尤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更显迫切。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国有农场社区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断提高国有农场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现就推进国有农场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国有农场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国有农场社区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打造“平安农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国有农场从传统社区向现代社区转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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