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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加快地区经济发展大讨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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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喀署办发[2006]146号
【发布日期】 2006-09-06
【实施日期】 2006-09-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加快地区经济发展大讨论的通知


行署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喀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快西部大开发和向西开放战略,全力推进“打造喀什在中亚南亚经济圈重心地位”发展战略, 今年以来,各县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地区“三干会”、行署第一次全体会议确定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呈现出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但是,要加快地区经济发展步伐,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实现全年既定的目标任务,还面临着一定的差距和压力,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思路不宽,农产品流通体系尚不健全,抗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二是经济运行质量不高,龙头企业少,辐射带动作用不强;三是信贷投放严重不足,企业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后劲不够;四是就业渠道较窄,城乡就业压力很大;五是部分部门和单位的一些干部观念陈旧,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创新能力不强。如不尽快解决这些问题,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我区与内地发达省区甚至是疆内其他兄弟地区的差距将会进一步拉大,地区既定的目标任务就难以如期实现。为此,行署决定在“十一”之后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加快地区经济发展”进行大讨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大讨论的指导思想
  此次大讨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喀什在中亚南亚经济圈重心地位”发展战略,针对影响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探讨办法措施。通过大讨论,增进凝聚力、向心力,探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通过大讨论,进一步解放各级干部职工的思想,更新观念,强化服务,推动机关作风的转变和服务效能的提高,实现地区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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