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 淄政办发〔2006〕5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提高我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减少和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和《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试行)》(鲁安监发(2006)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就加强我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目的,以全面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培训责任,完善培训考核体系,规范培训行为,强化监督检查,把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坚持“统一规划、质量为先、全员培训、分级实施、关口前移、教考分离”的原则,着力于全面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整体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