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9月7日 江西省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实施方案 2006年5月12日,省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江西省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建设的会谈纪要》。为贯彻落实《会谈纪要》精神,确保全省农村“户户通电”工程目标如期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通过江西电网最大限度延伸能够解决供电问题的地区基本实现户户通电”的原则,从2006年开始到2007年底,利用两年时间基本实现全省农村“户户通电”。 (二)工程建设内容:新(扩)建110千伏变电站11座、35 千伏变电站19座;新建和改造110千伏线路342公里、35千伏线路4115公里、10千伏线路8589公里、低压线路13061公里;新建和改造10千伏配变2816台104192千伏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