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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认真开展复查走访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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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函〔2006〕56号
【发布日期】
2006-09-07
【实施日期】
2006-09-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认真开展复查走访工作的通知
石政办函〔2006〕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市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今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的通知》(石政发(2006)21号)精神和《2006年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办理工作。截至7月10日,由市政府系统承办的1046件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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