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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新农村商网秋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组织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桂商技发〔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9-07
【实施日期】 2006-09-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西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新农村商网秋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
  “新农村商网”和《新农村商报》是商务部实施的新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信福工程)的组成部分,是商务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出的重要举措。“新农村商网”以收集、发布涉农政策信息和农副产品流通信息为主要内容,同时与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信息合作。目前网站已开发建成“信息发布、交易对接、咨询互动”三大功能平台,为农民提供了发布求购求售信息、开展交易对接等各项服务。为更好地为地方农产品交易对接服务,2006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商务部将组织一次“新农村商网”秋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要求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做好组织工作。此次网上购销对接会对宣传和推介我区的农副土特产品,扩大我区农产品的国内、国际贸易将是一次非常好的机遇,现就组织网上购销对接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秋季大宗农产品供求信息收集工作
  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与当地农户、农副产品加工收购或销售企业、农产品贸易企业联系,组织收集如下信息:
  (一)农副产品销售信息。收集当地产量较大、有可能滞销的、有特色的3至5种秋季上市主要农副产品销售信息(如板栗、金桔、沙田柚等),信息填报格式见附件1。
  (二)农副产品求购信息。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至少收集当地3家有求购秋季农产品愿望的、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或流通能力的企业求购信息。第一批“万村千乡”试点市推荐的求购企业应至少包括一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信息填报格式见附件2。
  根据商务部要求,请各市商务局务必于9月10日-12日将第一批收集到的信息经核实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gxdofcomkj@163.com ,同时将书面表格传真至我厅。以后批次收集到的信息可于10月15日前随时上报我厅。
  二、做好交易对接服务后续跟踪反馈工作
  “网上购销对接会”为农户和企业提供交易对接服务的具体工作流程:我厅负责将全区供求信息收集并发送至“新农村商网”后,“新农村商网”直接将供求信息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发送给农户和企业实现对接。“新农村商网”将每周出两期简报(周二、周五各一期),向各省市商务部门通报情况。我区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做好交易对接服务的后续跟踪反馈工作,组织专人了解农民、采购企业交易情况,将反馈情况分成已成交、已有联系、没有联系三种情况统计,并按《本地秋季农副产品网上交易对接情况反馈表》(附件3)要求填报。根据商务部要求,请各市商务局于9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的每周一、周四将网上交易对接情况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厅。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九月七日
附件1:  省卖方(农户)销售表

卖方(农户)名称

 

区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E_mail

 

地址、邮编

 

卖方介绍

 

农副产品

 

信息有效期

 

产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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