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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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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甘府发电〔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9-07
【实施日期】 2006-09-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  今年我州气候异常,干旱、洪涝、滑坡、泥石流、雪灾、森林火险、作物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多发。特别是7至8月发生的旱灾,时间长、范围广、损失重,是建州以来最严重的一年。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全州各类灾害已造成13人死亡、倒塌房屋379间、死亡大牲畜45656头,直接经济损失20261万元。当前时值主汛期,是洪涝、地质等灾害易发期,我州防灾抗灾救灾形势尤为严峻。为进一步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06)4号)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发电(2006)4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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