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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07
【实施日期】 2006-09-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于2006年9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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