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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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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赣市府办字[2006]132号
【发布日期】 2006-09-07
【实施日期】 2006-09-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
  根据农业部及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市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控工作,认真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集中行动,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  秋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今年以来,由于全球高致病性禽流感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感染动物种类增多,病毒变异周期缩短,疫情随着候鸟迁徒快速传播,病毒感染人的能力增强等因素,我国已有部分地区家禽、候鸟及人员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8月15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某养殖场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近段时间以来,龙南县生猪发生了以猪瘟、蓝耳病为主的多因子混合感染疫情,使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也很严峻,防控任务繁重。各地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充分认识做好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增强对秋防集中行动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牢牢抓住秋季有利时机,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好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控工作。
  二、明确目标,精心组织
  按照《赣州市2006年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以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猪链球菌病等人畜共患病为防治工作重点,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依靠群众防治的方针,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防集中行动,狠抓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情监测、检疫监督等综合防治措施落实,做到“四个100%、四个到位”,即: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其它应免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耳标佩戴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到100%;消毒到位、疫情监测到位、检疫监督到位、应急处置到位,为实现年初确定的“三个确保”的防控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  这次秋季防疫集中行动实施时间为9月15日至10月15日,10月16日起市防重指挥部将对各地工作开展及进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同时进行血清抗体检测。各地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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